学校各单位:
根据财政局的通知,今年国库相关业务截止时间提前,学校在《财务处关于做好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基础上,对部分业务报销截止时间紧急调整如下:
1.公务卡报销时间:涉及公务卡还款业务单据在12月7日下午4:30前交财务处。
2. 劳务报销时间: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劳务报销截止到12月10日。
3. 国库现金报销时间:教委专项、校内专项、业务费等涉及现金报销(包括网上报账采用转个人卡方式的业务)截止到12月10日。
4.领用的北京银行支票需在12月14日前报账完毕。
除上述业务时间变更外,其他要求以财务处《财务处关于做好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为准。
因政策变化紧急,给各单位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及时与财务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