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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推荐北京市2017年“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来源:教务处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高创计划”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2017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高创计划)教学名师项目由各高校推荐候选人,市教委组织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要求

高创计划教学名师项目依托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评选项目,候选人需为北京市属高校中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并已获得国家级或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师德高尚,在教育工作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及高水平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申报条件

2017年北京市将遴选高创计划教学名师20名左右,申报名额不限,由各高校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择优推荐。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教学名师的本科高校人选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的630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二)非现任校级领导及退休人员,推荐人选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

(三)非高创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四) 其具体条件详见《高创计划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附件2)。

三、申报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二)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示后正式发布最终入选名单。

(三)请各申报人在2017620前,将下列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博纳楼135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ping@cueb.edu.cn

1.纸质版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1份);

2)其它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3)候选人近三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

1)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2)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

(四)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高创计划教学名师。

(五)倡导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议制作纸质版材料时,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即可。
    
联系人:李老师   8395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