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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5 来源:研究生院
 
学校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及《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京学位〔20173号),为做好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518日前各一级学科负责人邀请相关专家共同论证后,将简况表报送至学位办。各学科组组织论证的专家名单需报学位办备案;
2.528日前各一级学科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对简况表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简况表报送至学位办,学位办组织专家进行第三轮评审;
3.61日网上填报系统开通,各一级学科根据修改意见填写申报信息;
4.615日前学位办成立专家组,以公开答辩的方式对各一级学科授权点简况表进行最终审议;
5.6月中下旬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各授权点简况表材料;
6.710日在填报系统中填报最终版申报信息,并提交pdf版简况表及15份胶装简况表(封面需要用白色卡纸);
7.711-17日研究生院网站对各一级学科自评与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8.717-21日北京市教委官网公示材料,并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