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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0 来源:教务处

学校各单位: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学校教务处组织了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经专家会议评审,校长办公会通过,面向全校进行了公示,现将本次评选结果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本次获奖成果是我校广大教师在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过程中取得的丰硕成果,集中体现了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特色与成效、创新与进展,具有较大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带头作用,并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