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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园“僵尸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7-14

全体师生员工:

目前,学校存在“僵尸车”占据公共资源、堵塞交通,影响校园环境情况。为净化校园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校保卫处将对“僵尸车”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区域

学校大门、学生公寓区、教学办公区、交通要道、校园车棚或停车区、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二、清理对象

长期停放闲置、无证无牌以及假牌的各类车辆,含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车等,对占用公共道路、绿地等空间,扰乱正常交通秩序、阻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等车辆,保卫处将于近期进行集中清理存放。

三、清理方式

集中清理(7月20日-7月30日):乱停乱放、阻碍交通、妨碍通行、未上校内通行牌、使用假牌的电动车、及损坏严重的车辆等将被视为“僵尸车”,保卫处将联合后勤部门进行集中清理存放。

四、公告处理

保卫处将在校园网保卫处网站主页发布对清理的“僵尸车”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公示期内,车主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至保卫处治安交通科(博纳楼112 联系电话:83952110,)登记和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保卫处联合其他部门将统一集中的车辆统一存放,存放期间为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届时期满,若车辆仍无人认领,保卫处将会对相关车辆集中处理。

五、工作要求 

请各机关部门、学院和其他经营服务等单位通知本部门师生员工,在指定区域规范有序停放自用车辆,限期内自行处置废旧闲置车辆。请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学校交通环境整治工作,共同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