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年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及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8

各学院:

为更好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落实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琢玉工程”,进一步深化“三型一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新时代交叉复合型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及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申报的通知》(京学位〔2024〕9号,附件1)、《北京市学士学位授权和授予管理办法》(京学位〔2021〕1号,附件2)工作要求,教务处将组织开展学校2025年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结合人才培养定位、专业特色优势和办学条件,进行充分论证。

2.依托的两个专业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两个专业所依托的学科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课程设置应突出相关专业的核心课程,两个专业所占学分比例相当,须有体现交叉融合的核心课程和学制内课程进程表,具体课程有确定的授课教师和授课方式。

4.参与项目的两个专业所在学院应明确负责学生管理的主要单位。

5.参与项目的两个专业三年内无论文质量问题及其他严重的学术不端情况。

(二)申报程序

1.需求调研。充分论证、分析社会、行业对本项目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根据需求确定项目的必要性和培养规模,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考核、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充分体现项目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特点,杜绝简单的专业相加。

2.项目论证。两个项目所在学院应相互协商,邀请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至少3人应为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

3.校内评审。教务处组织校内评审,并向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二、联合学士学位项目

(一)申报要求

1.可与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其他普通高校联合申报,项目所依托的专业应是联合培养单位具有学士学位授权的专业。

2.优先鼓励与联合培养单位的数学、物理、人工智能专业开展联合学士学位项目。

(二)申报程序

1.与合作高校签署校际合作办学协议,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充分体现校际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2.项目应经双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向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三、报送材料

请于2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jyk@cueb.edu.cn。

(一)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请第一专业所在学院(牵头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简况表》(附件3)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件4)

项目简况表和实施管理办法应分别经两个学院的教指委和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

(二)联合学士学位项目

请申报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申报简况表》(附件5)

2.《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校际合作办学协议》(无统一格式)

3.《联合培养项目实施方案》(无统一格式)

4.《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件4)

联系人:钱程     联系方式:83951322


教务处  

2025年1月8日